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至深圳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最初被公诉机关认定为主犯,量刑过重。中畅律师团队接受当事人委托作为其辩护人,深入分析研究案情,收集证据将主要责任指向真正的主犯。最终法院采纳当事人为从犯的辩护意见,争取到从轻处罚。
中畅律师团队综合研判全案情况,提出以下辩护意见:
被告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,系初犯、偶犯
被告人主观恶性小,犯罪情节较轻,本案在公安机关控制下进行交易,没有造成危害他人的后果
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,属于从犯
被告人系犯罪未遂
被告人当庭认罪,有悔罪表现
本案系公安机关特请介入案件。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
上述刑事判决书作出后,当事人对中畅律师团队工作表示肯定。律师耐心解答当事人疑问,及时通报案件新进展,为当事人制定了良好的工作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