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简介:
2015年7月24日23时许,被告人陈某到深圳市福田区某手机配件批发中心某店铺附近送外卖,趁该店铺无人看守,从门缝伸手进去将店铺内的500条中性数据线盗走。2015年7月26日23时许,被告人陈某又来到上述店铺,趁该店铺无人看守,从门缝伸手进去将店铺内的500个中性充电器盗走。2015年7月27日23时许,被告人陈某再次来到上述店铺,准备盗窃该店铺内财物,其走到2楼货梯时被巡逻的商场保安员王某当场抓获。
律师点评:
本案被告陈某有正当职业,以往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,此次又是初犯,其家属在律师的指导下也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了,并赔偿了其损失,在律师的努力辩护下,最终为被告人成功争取到了五个月的拘役处罚!